你好!我想咨询一下,我老婆快生了,我要怎么申请陪产假?我想多了解这类信息.谢谢!!
咨询员回复: 您好!感谢您通过淄博劳动保障网网上咨询栏目留言。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,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。依据: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,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十四日。女方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六十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。增加的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,视为出勤,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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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仍有疑问,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! (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—12:00 13:30—17:00)
特别告示:本答复仅仅根据咨询者提供的咨询内容进行答复,是一种指导性、原则性的意见,不具有法定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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